时间:2024-10-03 来源:网络 人气: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是针对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进行的一项资质认证工作。该评定旨在规范信息系统集成行业,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以下为不同等级资质的评定条件:
一级资质评定条件
1. 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4.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6.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 企业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二级资质评定条件
1. 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4.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6.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 企业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1. 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4.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6.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 企业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级资质评定条件
1. 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4.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6.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 企业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1. 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资质评定申请。
2.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进入评审环节。
3. 评审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条件、项目经验、人员素质等方面。
4. 评审结束后,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